太原新闻网讯 山西之长在于煤,山西之短在于水。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对于促进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9月26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关于《山西省节约用水条例(草案)》的说明。
条例草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技术手段,分不同情况对工业、农业、生态和生活用水作了规定。结合我省水资源严重短缺和水资源多样化的实际,为鼓励用户使用再生水、多用引黄水、少用地下水和节约用水,条例草案提出,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逐步实行分类分质定价和阶梯式水价,建立激励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据省水利厅负责人表示,这一规定是用经济手段促使用水户提高节水意识的重要措施,对节约用水将产生重要作用。
此外,条例草案还专门针对特殊行业节水作出明确规定。其中,纯净水生产、洗车、洗浴、滑雪场、现场制售饮用水等用水户应当采取节水措施,安装节水设施、器具。洗车行业用水户应当安装和使用循环用水洗车设备或者使用经处理的再生水洗车,禁止一次性使用清洁水。滑雪场、洗浴用水应安装数据远传设备,按月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有关节约用水主管部门报送取用水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