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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公正性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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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3-1 8:16:40 来源:太原兴华 浏览次数:2673 |
实验室公正性声明 为保太原市兴华岩土工程勘察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实验室检测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独立性,特作声明如下: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认可机构的要求,履行法律义务,承担法律责任; 2.严格遵守《质量手册》的规定,在检测工作中,严格按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及细则等进行,以诚实、公正的态度确保各项检测工作的质量,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3.不以经济指标考核实验室内部工作人员,而应确保检测工作质量,及提供良好的服务,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取得良好的社会信誉度,以此来获取较好的经济效益; 4.坚持独立检测、独立判断,保持和发展认可的检测能力; 5.坚持公开、公平、对所有客户一视同仁的检测服务原则; 6.实验室及其人员不得与其从事的检测和/或校准活动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不得参与任何有损于检测和/或校准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不得参与和检测和/或校准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者维护活动; 7.实验室确保其人员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并防止商业贿赂; 8.维护客户的权利,保护客户的所有权不受侵犯,为客户保守秘密,不得参与受检产品的技术咨询和技术开发,未经受检单位同意,不得透露客户的技术资料、样品及检测数据和结果; 9.不阻拦客户与检测有关的投诉,并承诺在约定的时间内作出合理的答复; 10.承诺对客户应履行的法律义务和承担的民事责任。 最高管理者:刘军 日期: 2016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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